栏杆高度通常有下列5种情况:
关于栏杆高度的标准和规范很多,各行业和部门是各出各的标准各出各的规范,相关技术要求也是五花八门,甚至相互冲突,这样就给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
1、工业建筑:
a、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050mm;
b、临空高度≥20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注:临空高度,是指相邻开敞空间有高差时,上下楼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民用建筑:
a、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
b、临空高度≥24米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c、上人屋面和公共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00mm;
d、托儿所、幼儿园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300mm。
3、室内楼梯、扶梯栏杆:
a、室内非临空楼梯、扶梯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900mm;
b、室内临空楼梯、扶梯以及室外楼梯的栏杆高度按上面1、2两条的要求设置,且不得低于1100mm。
(注:临空栏杆是指中庭、上下楼层开口部位等处的开敞楼梯的梯段栏杆,室外楼梯临空侧的栏杆及室内楼梯水平休息平台临空侧栏杆。室内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m时,亦按临空栏杆设置。)
4、窗或玻璃幕墙的防护栏杆:
a、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800mm;
b、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防护栏杆(或窗台)不得低于900mm;
c、当低窗、凸窗窗台高度≤450mm(>450mm)时,其防护栏杆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900mm(600mm)。
5、施工作业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