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住宅半开敞空间半算计容比例适当放宽,对架空走廊、空中连廊不计容,着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征求意见稿提出,为适应后疫情时代健康住宅的要求,鼓励住宅套内设置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大进深的多功能阳台等半开敞空间,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
为鼓励利用层间架空、空中连廊等空间,打造丰富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改善高层建筑的公共空间品质,参照深圳市等地做法,征求意见稿将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首层以外的公共开放空间累计不大于本栋建筑规划核定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原3%放宽至5%,其中创新型产业建筑关于公共开放空间的容积率计算规则与办公类建筑要求一致。
为体现对工业园区建筑环境提升的支持和制造业立市的导向,工业建筑(创新型产业建筑除外)首层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保持首层以上公共开放空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征求意见稿还将“过街楼、架空走廊、空中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等”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扩展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含义。根据广州市的气候特征及地域特色,骑楼、过街楼、架空走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均属于慢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订拟将上述建筑空间类型纳入建筑公共开放空间。